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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不设置大范围停工停产

发布时间:2022-06-14 18:43:31 阅读: 来源:溶氧仪厂家
自然环境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不设置大范围停工停产

9月20日,自然环境部召开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刘友宾在会上介绍,今年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更加强调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的应急管理;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高层度治理。

刘友宾介绍,近年来,我国整体上大气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持续向好的情况,但同时,在要点城市的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近年来,为了有效应对秋冬季的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秋冬季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蓝天,呼吸更多的清洁空气,自然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相关部门,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在实践中积累了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的有效做法,并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的秋冬季,自然环境部将继续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相关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总体的思路是要继承好过去几年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上积累的有效做法,要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调整优化,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筹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落实责任,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能够得到有效改善。

2019年~2020年秋冬季要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总体上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要求科学制定的,充分考虑连续性、公平性和可达性。一是考虑上一个秋冬季PM2.5的浓度值,浓度值高的城市目标要相应提高。二是考虑过去两个秋冬季PM2.5累计下降幅度,降幅小的城市目标相应要高。三是对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要巩固好成果。

刘友宾指出,与去年相比,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在攻坚行动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设定,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将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大范围停工划等号是无中生有,是不符合实际的。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的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应根据自然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高层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的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科学确定治理方案。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将进行通报,同时指导各区域、各城市,依法治污、准确治污、科学治污,共同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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